九部門:子女等必須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|意見|老年人|民政部_新浪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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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5 08:30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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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標題:民政部等9部門發文:子女等扶養人必須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

  新京報快訊(記者吳為)今日(2月24日),記者從民政部獲悉,民政部、公安部等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於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》。這是第一次對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工作作出全國性部署。意見明確,進一步強調家庭子女和其他贍養、扶養人要依法履行對留守老年人經濟上供養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,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留守老年人單獨居住生活。

 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黃偉勝介紹,根據2016年民政部的初步摸底排查結果,全國有1600萬左右的農村留守老年人。這些留守老年人由於子女長期不在身邊,不少還承擔著繁重的農務勞動或者撫育孫輩的義務,在不同程度存在著生活缺乏照料、安全缺乏保護、精神缺乏慰藉、失能缺乏護理等問題。《意見》針對這些問題堅持問題導向、明確職責、因地製宜、綜合施策的思路,提出了一些針對性的安排和措施。

  《意見》提出,要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家庭盡責、基層主導、社會協同、全民行動、政府支持保障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機製。其中,《意見》突出強化家庭在留守老年人贍養與關愛服務中的主體責任,進一步強調家庭子女和其他贍養、扶養人要依法履行對留守老年人經濟上供養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,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留守老年人單獨居住生活;在尊重老年人意願的前提下,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人員簽訂委托照顧協議,並向村民委員會報備。對不履行贍養、扶養義務情節嚴重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
  同時,此次《意見》強調發揮村民委員會在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中的權益保障作用。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,是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重要主體,是協助基層政府開展工作的重要力量。

  “這是我們第一次對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工作作出全國性部署。下一步,我們會指導各省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細則,落實信息台賬和巡訪製度,讓農村留守老人融入養老服務體係中。”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老年人福利處處長李邦華介紹,此次意見的出台,最重要的是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,到村委會、居委會的工作機製,明確了重點關愛人群,即重點照顧好極其困難的失能高齡留守老人。同時,也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定位。

  此外,《意見》還提出,支持促進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。全國老齡辦宣傳部部長刁海峰介紹,未來將繼續培育扶持農村老年協會,開展基層老年協會規範化建設,提升老年協會服務能力,推動老年協會向專業化方向發展,把農村老年協會打造成農村老年人互助關愛網絡。全麵提高覆蓋率,到2020年農村老年人覆蓋率要從目前的82.1%提高到90%。

責任編輯:劉光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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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:2025-07-05 08:30:56

简介:"原標題:民政部等9部門發文:子女等扶養人必須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新京報快訊(記者吳為)今日(2月24日),記者從民政部獲悉,民政部、公安部等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於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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